在公路上不需要別人提醒你應該遵守交通規則,而是我們有意識自己是否在保護個人與公眾的生命與財產?

對我而言安全駕駛的超速行為是ok的,但是如果是罔顧自己與公路上安全的行為是可恥的。有些平坦與筆直的公路,時速限制卻是十位數,不但影響交通順暢也影響整體駕駛者的心情。這些連鎖反應是否導致公路上經常發生不必要的意外,也沒有確實數據顯示不是。

問題是如果大家沒有意識到這是一條公路,在駕駛座上的你我是掌握著自己與別人的生命,沒有這樣謹慎的態度;我們就會在公路上為所欲為。有些人要表現自己的賽車身手、一些人則要表現自己駕馭跑車的嫻熟能力、一些可能要顯擺自己駕駛著多麼名貴的跑車,所以完全忘記了公路--公共使用、共同命運的道路。

經常看到一些突然在兩車之間只相距一個甚至半個車位魯莽地急速越車,然後在相隔不遠的前邊不斷踩踏剎車。不但帶給自己生命的危機,也導致其他公路使用者的防不勝防的連環車禍的可能性。這種駕駛態度是害人害己,完全破壞了公共安全。

同理的,如果人民的的公共空間被濫權、貪污、腐敗、挑釁理性等等行為與思想破壞了,那麼公共存在的意義上什麼?這是守法與否的問題,還是根本上,某些自詡有特權階級者濫用公共、表現非理性與非人性行為!

切記:公路不是你的私家路!公共不是你私人財產!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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